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3-09-21      】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评选和发放(即2018级以前的博士生为3年学制;2018级及以后博士生为4年学制; 2018级及以前的直博生为5年学制;2018级以后直博生为6年学制;硕士生全部为3年学制;不含研究所缴纳培养费的定向博士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为: 

  (一)博士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1、获得国科大优秀学生者; 

  2、获得中国科学院各项冠名奖学金者; 

  3、获得广州分院研究生学术报告三等奖及以上者; 

  4、获得本所研究生学术论坛二等奖及以上者; 

  5、获得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或社会实践资助者; 

  6、获得各类科技成果奖(主要研究人员)或发明专利申请者(第一申请人); 

  7、其它被公认为优秀者。 

  博士生二年级已被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三年级再次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必须有新的成绩,原奖励项目已使用过的不得重复使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只能享受硕士二等、博士三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1、二年级仍未进行开题报告者; 

  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3、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被所通报者; 

  4、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待补考者;

  5、考试作弊轻微不构成处分者;

  6、其他违反纪律行为,不构成处分者。

  (三)未全额交纳学费者,不得享受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含一年级)。 

  (四)未享受博士生一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且没有第(二)(三)类行为者,均可享受博士生二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没有第(二)(三)类行为的硕士生,均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三、评选办法

  1、博士生符合一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申请博士生一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研究生导师根据申请者表现予以推荐; 

  2、各课题组集中评选。推荐一等比例不得超过本课题组在学研究生的30%。推荐“其它被公认为优秀者”,要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测算名额

研究方向

合计

区域

生态

土壤生态

微生物生态

湿地生态

作物耐逆境

动物生态营养

学制内博士生人数(不含2023级博士新生、在职博士)

18

10

3

4

5

16

56

课题组推荐名额

5

3

1

1

1

5

16

  3、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全所符合国科大学业奖学金享受条件的研究生人数的20%以内比例,评出享受一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者。

  四、时间安排

  9月28日前:各课题组根据评选要求各自组织学业奖学金评选,并向所研究生部上报初选名单; 

  为保证评选顺利进行,建议分组及负责人如下: 

  区域生态方向:涵盖王克林、陈洪松、徐宪立、李德军、曾馥平、张伟、岳跃民、赵杰、童晓伟等9名导师的学生,由张伟、岳跃民负责组织; 

  土壤环境方向:涵盖吴金水、苏以荣、黄道友、李裕元、朱奇宏、刘锋、沈健林、郭晓彬8名导师的学生,由朱奇宏、刘锋负责组织; 

  桃源站:涵盖魏文学、朱宝利2名导师的学生,由秦红灵、朱宝利负责组织; 

  洞庭湖站:涵盖谢永宏、李峰2名导师的学生,由谢永宏、李峰负责组织; 

  作物逆境分子生物学与分子育种方向:涵盖肖国樱、陈彩艳、毛东海3名研究员的学生,由陈彩艳、肖国樱负责组织; 

  动物生态营养方向:涵盖印遇龙、谭支良、姚康、李铁军、孔祥峰、周传社、贺志雄、王敏、吴信、李凤娜10名导师的学生,由孔祥峰、周传社负责组织。 

  10月8日左右:所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本年度享受一等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者。 

  五、奖学金发放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博士生均为13000元,硕士生均为8000元。 

  学制内其他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博士生:一等为15000元, 二等为12500元,三等为10000元。 

  硕士生:一等为8000元,二等为7000元。

  学制内统招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享受学业奖学金。 

  国科大根据研究所上报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名单,一般于11月30日前将该学年国科大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至研究生的联名卡(建行卡)中。已缴纳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或缓交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所研究生部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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