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2020-10-22      】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受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的委托,为实验室的学术咨询指导机构,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学术活动计划等,促进实验室的发展。

  第一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9名左右,原则上研究所委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主任和成员由研究所遴选和聘任,报科学院备案。每届学术委员会成员任期5年,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主任由外单位专家担任,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届,候选人年龄不超过70岁。学术委员会由生态学、农学、生物学、畜牧学等领域的同行知名科学家组成,以保证学术委员会能从相关领域的不同学术角度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实施有效指导。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一个任期内两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委员,研究所将终止其委员资格。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学术活动计划,促进实验室的发展。

  (1)指导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审查和建议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学术活动计划;

  (3)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开放课题基金申请;

  (4)评议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

  (5)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年报。

  (6)通过讲学、短期工作、互派研究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 每年至少召开1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2) 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3) 日常工作可采用视频会议等各种通讯方式与实验室保持紧密联系。

  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赞成人数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2/3为有效。

  第五条 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实验室应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实验室的工作。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经常性的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其正常作用的成员,由实验室主任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批准,可免去其学术委员会成员资格。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实验室主任可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批准,对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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