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过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

2020-10-22      】

  1、按照《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每年设置开放基金项目4项,每项5万元,3月之前在研究所网站发布,非重点实验室成员均可申请,执行周期2年。

  2、向本实验室申请课题必须按规定填写课题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以保证所在单位的支持。副教授以下申请者须有相关领域两位高级职称者的推荐信。申请表可向实验室来函索取或从网站下载。

  3、申请开放课题必须与本室固定成员合作(未填写合作者由我室根据研究内容指定)并得到认可方能接受。所有开放课题须经本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开题。

  基金支持项目的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其原单位共同所有。所发表的科学论文需挂“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CAS Key Laboratory of Agro-ecological Processes in Subtropical Region, Institute of Subtropical Agriculture”)和基金课题号。

  4、每年3月要向实验室提交上一年度课题研究进展,实验室对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决定是否拨付下年度资助经费。

  5、申请课题完成后需要及时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并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本(尚待发表的待发表后补交)和电子版。若有获奖,请及时报与实验室备案。

  6、未完成结题的开放课题负责人不能继续申请新课题,必须较好完成原申请课题,并履行了项目结题手续方可接受。

  7、开放课题基金使用范围

  (1) 开放课题经费使用按照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应与课题直接相关。包括:

  a、仪器使用费

  b、材料费、器材费、加工费、零星材料购置费、耗材等消耗费

  c、所需软件的开发或购置费

  (2) 开展研究所必需的调研、考察及以实验室名称发表的论文审稿费和发表费

  (3) 客座人员往来的旅差费、住宿费

  (4) 客座人员参加与课题直接有关的学术活动费用(国际学术交流费用需审批)

  8、开放基金项目,非本所承担课题的经费第一年外拨5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50%;本所承担课题的经费分别设立财务子帐户,按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由各课题负责人掌握支出,但当年必须完成支出额度,结余没收。在课题结束前半年需将已发表的论文抽印本(或复印本)及待发表的论文样稿寄送至实验室,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年度报账。

  9、如发现开放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实验室有权中断该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10、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1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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