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鑫远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3-25      】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湖南鑫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我所的协议,为做好2023年度鑫远奖学金、奖教金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简介

鑫远奖学金、奖教金是由湖南鑫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我所共同设立的,旨在激励我所在生态环境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程应用、管理规划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和研究生教师,优先并重点激励在水生态、水环境和湿地领域做出成绩的研究生、全职博士后(特别研究助理)和教师,不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发展。

二、评选奖项与名额分配

奖教金设名额1人,奖学金分设特等、一等、二等奖若干名。特等奖由一等奖中产生(可空缺)。

经评审专家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确定获奖名单,奖励金额由评委委员会商定。

三、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亚热带生态所在生态环境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程应用、管理规划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全职博士后(含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含联培生),但不包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和在职博士后。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奖教金:

1.爱党爱国,热爱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引导和教育学生为祖国建设做贡献;

2. 积极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注重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培养的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3.在生态环境领域从事研究生教学或指导工作,成效突出,指导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获得一定科技成果或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申请奖学(教)金所使用的研究成果须以我所为第一产权单位,首次申请可以填报多年的科研成果,再次申请则应为上一年度获评后至此次评审前的新成果。

四、材料报送

申请者填写附件申请表及汇总表,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附件(发表文章需附期刊封面和文章首页;科研成果附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一式1份单独装袋。电子版打包以“名字+奖项名称”命名通过邮件报送研究生部,报送邮箱:yjshb@isa.ac.cn。

五、时间安排

3月31日前:请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报所研究生部。

4月5日前:所研究生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月中旬:组织召开评审会,奖学金申请者需进行公开答辩,奖教金申请者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会评。


所研究生部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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