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 4月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综合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