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临街门面一批、生活用房一批以及食堂一处(适合经营餐馆),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洽谈招租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1:此次招租临街门面十余处的向社会公开招租。每个门面面积约10-20平方米,位于居民区中心:2:生活用房4处,面积40-70平方米不等,简单装修,带独立卫生间,无生活设施。3:食堂面积约200平方米,带停车场。出租房屋按照不低于同等条件下房屋出租价格面议,具体价格根据房屋具体位置不同。
二、招租条件:意向承租方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背的行业。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起租价签约。
四、租赁须知
1.出租的期限:租赁期最低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从签订出租协议之日起计算。
2.承租方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优先租赁权。
3.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招租人在公告期后统一对报名资格和竞价审核,按照“三.承租人确定方式”确定为承租人。
4.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一年房屋租金,其余房屋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同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出租人按违约处理,重新挂牌出租。
5.承租方在取得承租权及相应的租用年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应保证合法有序经营,负责承租事项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7.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8.公告期: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4日,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一个周期。
五、需要材料及联系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承租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3)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渔父北路14号。
联系人:陈焱国 ;联系电话:0736-6627808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