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标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方法(初稿)》通过专家论证

2020-06-05 长沙站      】

  6月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来自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相关专家以及生态环境厅和农业农村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在长沙召开了由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和湖南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共同起草编制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方法(初稿)》湖南省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效果评价标准(初稿)》)论证会。朱捍华副研究员代表项目组汇报了标准编制思路、技术路线、工作进度安排以及《效果评价标准(初稿)》的主要内容和编制说明。

  与会专家和职能部门领导充分肯定了《效果评价标准(初稿)》的编制思路、技术路线和进度安排,认为编制单位提交的《效果评价标准(初稿)》编制较为规范、内容较为全面。针对《效果评价标准(初稿)》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1)结合湖南省实际,进一步凝练目标,充实文本内容;(2)进一步梳理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文本格式,完善移除减量型等特定术语定义;(3)进一步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调研,完善样品布点与监测要求。并希望编制单位对《效果评价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完善,按时间节点推进编制工作。

 朱捍华汇报标准编制工作

专家论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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